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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采购劳务派遣管理服务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6-01-12 来源: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后勤服务中心

一、基本情况

采购名称:劳务派遣管理服务

采购方式:比选

最高限价:8万元(人民币)

服务内容:为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供14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和培训服务,具体包括与劳务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、代甲方发放工资、代扣代缴五险一金、安排业务培训等。

合同履行期限:一采三(3)年,合同一年一签

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:

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

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5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
2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

1)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》。(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)第五十七条规定:经营劳务派遣业务,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)

2)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信用报告中,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查询信用记录,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。

三、公告期限及响应文件提交

自本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报名时间止

截止时间:202601月1618:00(北京时间)

提交地点:提交至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后勤服务中心(综合楼一楼2118室

    求:纸质文件2份,电子版1份(光盘形式)

四、采购人信息

    称: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后勤服务中心

联系方式:刘先生,0891-6345988


主办单位: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单位:西藏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

版权所有: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号: 藏ICP备09000529号-8网站标识码:54000000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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